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M·克里斯坦森是破坏性创新学说的奠基人。在他看来,核心事业能否成功,维持型创新非常重要。而企业要从小到大,从优秀到卓越的关键则在于正确的破坏性创新战略,两者缺一不可。
破坏性创新成就3C融合
破华性创新的企业通常会瞄准那些最不可能购买现有产品的客户。找出他们不消费的原因,然后消除这些阻碍因素,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上满足这些需求已经成为可能时,率先进入,就可以开拓出新的高增长市场。
现在的3C融合之争何尝不是如此。参与竞争的企业都不是这个3C市场的既有统治者,但是他们来自相关行业: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类电子行业,他们是各自领域的龙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产业本身已经不具备更大的成长机会,因此他们决心在核心事业出现危机之前,就先投资破坏性创新事业。毕竟打破家电、通讯、计算机产品之间的隔阂本身就需要远见,很显然众多的产业巨头看到了这种“破坏”带来的光明前景。
3C融合产生的巨大市场
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2004年我国手机、PC、彩电三者合计销售了近1亿台,即便按国内DVD企业每台交纳专利费(20美元)的一半10美元来算,仅专利费每年就可达1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由此带来的硬件制造方面的利润。
根据IDC的数据,全球消费类电子市场将在2006年达到8570亿美元的规模,其中数字电视、多媒体计算机等产品的增长率高达197%,呈现年平均增长近2倍的趋势。在单一行业发展到技术趋于同质、利润趋于微薄的形势下,3C融合的方向对行业内的厂商已经具有了不可抵御的诱惑。破坏掉现有的产品区分格局,寻找差异化的产品定位、增加产品竞争力、拓展市场提供了极大的可能空间。
产品未动标准先行
尽管已经经历了3C融合的几轮挫折起伏,这些计算机、家电、通讯行业的龙头们还是在2003年以后陆续再一次踏入了同一条河流。一位厂商的话很有代表性,“除此之外我们还能有什么路可走?”当然现在还看不到非常有市场攻击力的产品问世,但企业们已经开始“拉帮结派”各占山头了。
这一年里,最早出现的是“数字生活网络联盟(DLNA)”,是由微软、英特尔、索尼、飞利浦等17个厂商组成的标准组织。紧接着一个月之后,联想牵头成立“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IGRS协议)标准化工作组”即闪联。为了能够维系日系产品的优势,松下、索尼、NEC、东芝、三菱领衔,在2004年2月10日成立UOPF论坛。海尔集团则设立了e家佳(ITopHome)标准。各种关于3C互连互通的协议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标准的重要性勿庸置疑,它不仅仅代表了控制力,还有重要的利益融合其间。这四个标准在市场上同台竞技,一方面,彼此竞争,另一方面厂商之间也是相互渗透。比如,联想既是闪联的发起人,同时又是数字家庭工作组的发起者;索尼既是数字家庭工作组的成员又是UOPF的发起人。于是便出现了标准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抗击外敌,尚需历练
首先,应该肯定我国企业主动成立闪联与e家佳同盟的行为,这反映出国企在国际化竞争中逐渐有了应对的策略与办法,如DVD产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局面将不复存在。成立闪联与e家佳同盟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这一步早晚都要跨出,走比不走好,早走比晚走好。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核心技术的缺失,使得联盟显得有些缺乏底气。不少企业都是脚踏两只船,既参加闪联或e家佳,也参加DLNA,“跟上跨国集团,保证不掉队”。不管能不能拿到绝对话语权,但是闪联和e家佳的存在,增加了中国企业的分量是肯定的。
内斗:双标准并行利与弊
对内,6月28日,以联想牵头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即“闪联”)和以海尔为首的《家庭网络平台》(即“e家佳”),同时被信息产业部确定为行业推荐性标准。但由于彼此的出发点不同,家电厂商和PC厂商发展方向和强调的重点存在较大分歧。
“e家佳”标准侧重于低速控制的家庭内部网络,它连接的设备多为不需要高速度宽带支撑的设备。如白色家电、热水器、照明设备、保安(监控)装置等产品。而闪联标准支持的终端产品多是办公室环境自动化产品。
有人士指出,两个标准并行偏离了确立标准的初衷,两个标准并行等于没有标准。标准的本质在于唯一性、指导性,标准的意义在于给行业一个明确的前进方向,倘若两个类似的标准并存,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行业资源的浪费,也容易使投资者因为看不清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而放缓投资。
事实上,两个标准并行存在的可能性很大,这有助于开拓新市场,也给即将加盟的企业以更多的选择,有利于充分竞争。当然两个标准若能通过市场竞争让标准根据产业分工形成最后融合就最好。即便无法统一,由于出发点不同,恶性竞争的可能性较小。应该说竞争带来负面效应远小于垄断。
成败在于产业化,谁会胜出
3C融合已是大势所趋,产业化应该是标准建设的起点和归宿,如何让标准“活”起来,关键是产业化的推进情况。除了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政府的理性支持也是作为后来者的有力支点。国家信息产业部先行推出两大推荐性的行业标准,可谓用心良苦。对于哪个标准更具有生命力还是让市场来选择吧。
背景资料
3C:计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ics)的通称。
3C融合: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激活3C中任何一个环节,通过某种协议使3C的三个方面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相互连通。它是一种能够把电脑、电视、手机以及其他IT、通讯、家电产品融合的标准,终端厂商们只有采用这种标准,才能把这些设备连接起来。
闪联:2003年7月17日,由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批准,以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五家企业发起、7家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工作组正式成立,简称IGRS标准工作组。
e家佳(ITopHome):成立于2004年7月,由海尔集团牵头成立,为统一中国家庭网络系统标准和平台,形成规模化的产品和市场而设立。该联盟以家庭网络系统为中心,以完善的产业链形式共同搭建起家庭网络系统平台。
DLNA:最早叫“数字家庭工作组”,成立于2003年5月,由英特尔、微软、索尼等17家公司发起成立,该工作组旨在建立一个基于开放的工业标准的互操作性平台,并将确立技术设计规则,使得消费者可以通过家中的有线或无线网络共享各种设备的数字内容。
UOPF:成立于2004年2月,由松下、索尼、NEC、东芝等10家日本电子厂商和4家互联网服务商组成。其主要规划是透过家庭网络、因特网等简易连接数字家电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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